環境‧法律‧人 電子期刊 |
本期目錄主編的話
變調都更=消失的天際線•消逝的社區
環境法照過來 國際新聞 行使公民權的第四步:參加公民投票
蔡雅瀅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黑興化工在海豚灣的擴廠計畫受到居民強力反對,因此把腦筋動到海上,遊說縣府設置海豚灣離島工業區,由縣政府開發,租給廠商供使用。 縣長將設置海豚灣離島工業區,視為縣內重大政策強力推動,並表示:海豚灣太窮,應大力發展,向中央爭取更多預算、減輕企業負擔、加薪慰勞辛苦的公務員、增聘更多警員防堵抗爭民眾、維持社會秩序。主張就:向中央爭取500億元預算、企業減稅50%、公務員加薪20%、縣府警察局增聘500名警員等事項,舉辦公民投票(以下簡稱公投)。這些事項可以作為公投提案嗎?...閱讀全文 濕地法通過了,我們結婚吧
詹順貴律師(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歷經四年多的公私協力推動,濕地法終於在2013年6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7月2日總統府公布。做為濕地法草擬與遊說推動的參與者,在推動過程中,我看到應該感謝的人非常多,重要的推動者,如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林子淩秘書長、林淑芬立委、邱文彥立委、甫退休的營建署葉世文署長、為二0二兵工廠驚天一跪的張曉風作家兼前立委與營建署城鄉分署洪嘉宏分署長,以及前張曉風立委辦公室主任林綠紅與尚淑婷小姐等諸多難以備載但行政幕僚工作不可或缺的人。...閱讀全文 如何邁向非核家園:美國佛爾蒙特州的啟示
編譯: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處
美國東北部的佛爾蒙特州(Vermont)以崇尚自然、開放自由聞名,南端的Brattleboro鎮是個極適合休養生息及陶冶性情,不僅有純樸的民風,又極具人文氣息,每年秋季更是賞楓的最佳去處,宛如人間仙境。美中不足的是鎮郊的一座核電廠-- Vermont Yankee Nuclear Power Plant(以下簡稱VY核電廠),讓鎮上居民搖頭嘆息。今(2013)年8月14日佛爾蒙特州政府在關閉核電廠的上訴案又敗訴,鎮民擔心這座40年的核電廠可能就因此成功延役到2032年,不過,沒多久就傳來廠商宣布要關閉VY核電廠的消息,廠商宣稱因為不符經濟效益。但實際上這因為佛爾蒙特州政府成功運用立法、行政、司法、社運等多項策略,分進合擊地打贏這場反核戰爭。到底州政府是如何讓Vermont Yankee認賠殺出,讓Vermont州成功地邁向非核家園一大步?請見以下新聞彙整。...閱讀全文 近期活動預告11/9(六)二階環評實務工作坊@NGO會館
|
主編的話:朱芳君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看到「都市更新」一詞,您會想到什麼?是無可奈何的抗爭場面;還是舊屋換新屋、資產價值大躍進?或是原住戶退出、社區成員大洗牌?抑或是一棟又一棟巍然聳立、擋住陽光和視線的摩天大樓? 都市更新制度之目的,原在於活化社區,讓社區環境與時俱進,切合多數居民的需求。可惜目前多數的「更新」,只是單點的建築重建,加上失控的容積獎勵,導致環境愈趨擁擠、惡化,禍及鄰人;節節升高的房價,更驅逐了舊住戶、瓦解社區網絡。這樣扭曲的發展,每個人居民都必須正視。
這一期的「環境•法律•人」期刊,邀請您和都市更新的專家學者們,一起檢討台灣都市更新的現況,並從社區、整體環境的角度出發,重新想像「都市更新」的萬種可能。首先,由蔡志揚律師分享民間版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針砭現行條例之缺失,提出修正芻議。再由王章凱講師分析都市「容受力」的觀念,避免承載量的爆炸,造成不可逆的傷害。第三,蔡玉娟助理教授談到規劃新建築時,應整體考量鄰人在日照、景觀上等重要需求。而於硬體規劃之外,劉欣蓉助理教授提醒我們,都市更新的設計,必須促進人與人的互動網絡,才能落實以人為本的生活環境。專題的最後,喻肇青教授深入簡出地介紹「都市設計」的內涵,告訴我們長遠、永續的都市設計,才是居民幸福的不二法門。 除了豐富的專題文章外,其他專欄一樣精彩可期。作為台灣公民的一份子,您不能不了解公民投票制度的「眉角」何在、如何行使,請見蔡雅瀅律師說分曉。另外,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詹順貴律師和其他環團朋友辛苦推動的濕地法,在今(2013)年6月通過,對台灣環境而言不啻為大喜之事,也請您一同關心。最後,國際新聞剪輯中,摘錄美國Vermont州南端的Brattleboro小鎮關閉核電廠,邁向非核家園的歷程,值得我們借鏡! 再次感謝本期每一位作者,特別感謝蔡志揚律師大力協助編委會。秋天到了,別忘了欣賞台灣欒樹黃澄澄的美麗花朵! 回歸整體規劃、住民自主的「更新」──「民間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簡介
蔡志揚律師(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一、前言:與官方版本抗衡的民間版都更條例 「文林苑」強拆爭議引發社會震撼,迫使行政院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修法草案,以提高同意比例門檻、強化正當程序等措施,回應民眾對於都更強拆違反「居住正義」之質疑。在此同時,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The Organization of Urban Re-s , OURs)及環境法律人協會(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 EJA)等團體,組成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聯盟,在王章凱、劉欣蓉等學者協助起草之下,共同提出「民間版」都更條例修法草案,有別於「官方版」仍偏重民間建商辦理都更的邏輯思維,「民間版」乃係著重在「社區自主更新」,並強調都更規劃應回歸「都市計畫」管制,避免容積不斷超量給予,成為都市環境惡化的元兇。以下,本文特別簡介「民間版」所不同其他修法版本最大的特色及亮點。...閱讀全文 容受力與都市更新
王章凱講師(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 一、容積獎勵造成都市計畫失控 現行推動台灣都市更新的引擎偏向於採取容積獎勵的機制,然為了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監察院曾於2010年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註1)。糾正案內文指出,由於主管全國都市計畫業務的內政部督導不週,致使都市容積缺乏容積總量管控機制,各式獎勵容積之累加竟無上限規定,致都市計畫法基準容積率(法定容積率)制度名不符實、缺乏實效,對於地方政府濫用容積獎勵「滿足各方需求」的亂象又無法控管,因此依法對內政部提案糾正。...閱讀全文 都市更新中建築容積與建築規劃的環境配慮義務——從日照權益的主張談起
蔡玉娟助理教授(國立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都市中涵納了許多的要素,包括人、建築物、工作物、道路、地標、公園、花草樹木、河流、交通工具、多樣化的服務、多樣化的人際網絡……,在時空不斷地流轉下,自然地或被動地改變著其樣貌,在改變的過程中也不免出現對立與紛爭。都市更新的概念來自於以人為的實力改善或預防都市中衰敗或退化後所衍生的社會問題,然而在實施都市更新的過程中,也可能形成其他的社會問題。1950年至1960年代美國聯邦政府所推動的都市更新政策,以掃除貧民窟為目標,由聯邦政府輔助地方政府徵收都市更新之貧民窟土地,以較低價格轉售與民間開發商進行再開發,但是其對有色人種及貧窮社區的拆遷,引發爭議與批評(註1)。都市更新可能帶來被迫式的遷移,破壞原有的社區與社群網絡,其引發的環境問題包括自然層面的環境問題(註2)也包括人文層面的環境問題(註3)。...閱讀全文 社區營造與都市更新
劉欣蓉助理教授(淡江大學建築系) 都市更新與社區營造有什麼關係?以及,應該有什麼關係?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弄明白,究竟什麼是「都市更新」?如果我們將「都市更新」僅僅只視為都市外在形貌的更新,也就是大部份都市治理者們非常表面而膚淺地以為,只要把看似老舊、窳陋的低矮房舍,拆除重建成高樓大廈,這就叫做「都市更新」的話,那麼,的確,這樣的都市更新和社區營造一點關係都沒有。而這就是我們在近兩三年間於台北都會區隨處眼見的都市更新現況。 可是即便如此,我們都必須瞭解,這樣的都市更新,已經為這個社會帶來嚴重的隱憂。簡單來說,目前這種只在乎房地產利益的住宅重建式都市更新,即便一點也不關心更新過程中有沒有、要不要推動社區(人與人之間的)營造,它已經強烈地侵蝕、破壞著我們這個社會裡,特別是都會地區,好不容易才在近二十年間慢慢累積起來的社區人際網絡。這是當前都市更新最令人擔憂之處。...閱讀全文 永續、社區和歷史性:台灣都市設計的現況與展望
喻肇青教授(中原大學建築系) 常有朋友問我:「台灣的都市為什麼這麼醜?有規劃嗎?」 「當然有,我們有『都市計畫』!」我非常肯定地回應。但是,都市計畫的執行能形塑城市的美質嗎? 比較關心景觀環境的朋友會接著問:「台灣的建築設計為什麼有的死死板板?又有的造形特異?和環境不怎麼協調。我們有都市景觀的控制嗎?」 「有的,我們有『都市設計』!內政部營建署規範地方政府,大於一定基地規模的私有建築和所有的公共建築,或者是位於都市計畫特定範圍內的所有建築基地,在核發建築執照之前都要執行『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我的回答並沒有那麼理直氣壯,心裡想的是:「關照城市整體環境品質的『都市設計』現在已經被窄化成『都市設計審議制度』了!」 事實上在近半世紀以來,「都市設計」之所以成為進步的城市環境治理與實踐的重要議題,是因為現代都市的發展出了問題,而這些問題不是傳統的都市計畫和現代建築所能解決的。本文嘗試重新檢視「都市設計」的內涵與意義,將「都市設計」從窄化的建築審議程序上的工具,換回至整體環境治理與營造的策略與原則。尤其在當前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法令形成了大家對人民權益和社會正義的關心之刻,希望也能從法律的觀點,引起大家對都市整體環境品質的關注。...閱讀全文 |
發行單位. 環境法律人協會 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網站. http://www.eja.org.tw/ Tel. 02-2358-7517 Fax. 02-2391-8022 地址. 10060 台北市仁愛路二段10之1號2樓 主 編:朱芳君、蔡志揚 編輯委員:李崇僖、施淑貞 、邱瑛琦、蔡雅瀅、劉如慧、EJA秘書處 執行編輯:江可捷 編輯助理:孫致宇 封面設計:孫于湉、孫致宇 美術編輯:陳柏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