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律‧人 電子期刊
第5期 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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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主編的話
看不見的台灣:誰在蠶食鯨吞我們的家園
  • 命土悲歌:多年以後,看見台灣/廖本全
  • 從全國區域計畫談台灣國土問題/詹順貴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土地取得規定的憲法疑慮/陳仲嶙
  • 科技矽島迷失下區段徵收橫行的罪惡/鍾麗娜
環境行動手冊
  • 行使公民權的第五步:行使罷免權/蔡雅瀅
環境法照過來
  • 論《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最新修正部分條文--化學品登錄制度與毒化物釋放量紀錄資訊公開/劉如慧
國際新聞
  • 「鳥看」風車--美國杜克再生能源公司因風場造成鳥類死亡遭受重罰未定/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處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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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行動手冊

行使公民權的第五步:行使罷免權
蔡雅瀅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海豚灣的居民最近都對自己選區的民意代表很感冒,選舉的時候鞠躬哈腰,承諾一堆;當選之後,卻把民意丟一邊,大家都反對的汙染產業政策,還硬要強推,怎樣抗爭都沒用,覺得非常無奈。後來居民們聽說《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以及第133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有罷免相關規定,想發起罷免。...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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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法照過來

論《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最新修正部分條文--化學品登錄制度與毒化物釋放量紀錄資訊公開
劉如慧(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立法院於日前,即2013年11月22日三讀通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毒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並已於同年12月11日公布之(註1)。這次修法建立我國化學品登錄制度,以及毒性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化物)釋放量紀錄資訊公開,為我國化學品管理以及環境資訊公開制度開啟新頁!在這歷史時刻,有必要將民間團體過去共同努力的軌跡以及最新修法內容,向社會大眾報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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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鳥看」風車--美國杜克再生能源公司因風場造成鳥類死亡遭受重罰未定
編譯: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處
  許多人推崇風力發電是乾淨能源,但因為風力發電是一種新興能源,風場的開發會如何衝擊自然生態及人類環境,仍待進一步的檢視與監督。去(2013)年11月美國法務部首次根據保護鳥類的聯邦法律遷徙鳥類條約法(Migratory Bird Treaty Act)追究一家風力發電公司的刑責,罰鍰高達一百萬美金,這是歐巴馬政府首次引用這部鳥類保育的法則對風場開發案進行開罰,以示警惕。...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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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的話:下一代的「看見台灣」是美麗或哀愁,是喜悅或傷痛

施淑貞(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2013年12月,齊柏林導演的紀錄片「看見台灣」熱映,鳥瞰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母親--台灣,一幕幕不忍卒睹的畫面進入眼簾,震懾了民眾的心。職司國土保護規劃管制的最高行政首長江宜樺院長,看完電影後,責成行政院副秘書長召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解決片中有關國土保育的16項問題,彷彿政府歷年不曾編列預算空拍台灣,此番第一次看見台灣環境被蹂躪破壞痛徹心扉的呻吟;也彷彿不曾看過官方統計數據與分析資料,從不知台灣有山坡違法開發、河川污染等問題。而就在同一個時間點,台灣民眾票選出2013年年度代表字「假」,莫非呼應了政府的作為。本期「環境‧法律.人」期刊專題,真實的回應「看見台灣」紀錄片,從國土規劃的角度看見台灣,也看見與這塊土地緊密依存的人民,在政府與財團聯手圈地炒房中的無奈困境,幾位撰稿者都是長期關心此議題,親身實踐者。
  廖本全副教授以《命土悲歌:多年以後,看見台灣》一文,深沈的省思,「看見台灣,除了高度,還要有深度。簡單的說,要看得夠徹底,要看得痛徹心扉。而你願意嗎?」詹順貴律師《從全國區域計畫談台灣國土問題》,提到「許多人文、環境生態的價值不能也無法僅用價錢來衡量。阿凡達電影的『I see you』,包括了理解、尊重與認同,而台灣人民以及早已被企業財團併購的政府,除了繼續掠奪、破壞土地與消耗自然資源外,我們真的珍惜台灣嗎?」
  陳仲嶙副教授檢視「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為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土地取得規定的憲法疑慮》指摘,「過去那些濫行擴大徵收權力的立法,是在欠缺對人民權利足夠尊重的背景下通過並施行。而在資訊管道多元、公民社會活躍,使許多徵收悲劇暴露在大眾眼前的今天,吾人應當醒覺,那些法律與其伴隨的行政決定,不但不是理所當然,甚且是背負著違憲瑕疵的。」鍾麗娜博士所著《科技矽島迷失下區段徵收橫行的罪惡》,提到「區段徵收中,政府將土地徵收侷限於技術面而忽略結構面問題是主要關鍵,由於土地徵收是對於人民財產權、生存權及人格權的剝奪,因此,土地徵收所應具備嚴謹之前提要件缺一不可,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完全補償及最後手段…重振土地正義,不僅是大地的子民應有醒悟,更是現行政府應固守的為政之道。」
  本期「環境法照過來」專欄,則請劉如慧助理教授針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條文撰文《論「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最新修正部分條文--化學品登錄制度與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資訊公開》,此文認為,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之建置,與毒化物釋放量公開之規定,固開啟我國化學物質管理以及環境資訊公開的新頁,但相較於歐盟建置REACH體系,是以對歐盟人民有直接效力之「規章」為之,不待會員國轉換即可直接適用於全歐盟,而且規章全文共有141條,附件17個,內容詳盡、鉅細靡遺。我國卻僅在《毒管法》中增訂幾個條文確立主要原則,其餘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為之,仍有違重要性理論。今年的農曆春節前後,擁核立委罷免案如火如荼的進行,本期「環境行動手冊」專欄,蔡雅瀅律師也針對此撰寫了《行使公民權的第五步:行使罷免權》。
  「看見台灣」以鳥飛行的高度拍攝,大地的美麗與哀愁,人民的喜悅與傷痛在同一個鳥瞰高度中交織呈現。我們每一個選擇,將決定下一代的「看見台灣」是美麗或是哀愁,是喜悅或是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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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台灣:誰在蠶食鯨吞我們的家園?

命土悲歌:多年以後,看見台灣
廖本全(台灣農村陣線理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齊柏林導演的空拍記錄片《看見台灣》,以極為簡單的幾個元素:自然的震撼、人文的美妙、向天搶地的傷痛,以及愛與希望的夢想,不僅讓長期失溫的台灣社會感動並且有感覺,也讓長期失職的政府有壓力。
  其實,《看見台灣》並沒有揭露什麼,所有現象早已發生,而且無止盡的惡化;所有的真相早就看見,只是政府不願面對。拍攝並呈現這些國土長期失控的景象,齊導演稱「沒有批判、沒有控訴」,這樣的表白實是最沈痛的控訴,也是最嚴厲的批判。...閱讀全文

從全國區域計畫談台灣國土問題
詹順貴(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壹、前言
  行政院長江宜樺觀賞了「看見台灣」後,立即指示行政院副秘書長簡太郎成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針對盜採砂石、山坡地超限利用與國土永續三大面向,跨部會研議解決國土破壞與污染問題,並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初步成果。令人訝異的是,整個博士內閣竟然是透過電影鏡頭,才看見存在已久的台灣國土潰爛問題。究竟是過去心盲、眼盲的無知?抑或根本是刻意視而不見,如今藉機表演一番?何況,在電影內容中,僅點名了農漁民超抽地下水與山坡地超限利用,誰污染了河川與海洋這個更嚴重的問題卻輕描淡寫帶過,加上對圈地炒房現象毫無著墨的侷限,想依賴電影所呈現的問題治理國土,未免過於天真虛假。...閱讀全文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土地取得規定的憲法疑慮
陳仲嶙(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一、前言

  我國政府的經濟政策始終包含著一項迷思,即必須仰賴大量取得土地提供產業使用,才能促進產業發展;以設置園區為目的的徵收法制因此不斷蔓生。從土地法第209條的概括宣示:「政府機關因實施國家經濟政策,得征收私有土地。但應以法律規定者為限。」以降,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2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產業創新條例第42條等法律,創造了為設置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園區而徵收人民土地的法源依據。其中,產業創新條例係於2010年05月12日公布,為接續同日廢止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立法。而在這承繼之過程中,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的工業區,到了產業創新條例變為包含「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產業的產業園區,顯現經濟發展徵收在我國法制中的不斷擴大,即至晚近,仍未停歇。而許多人民的土地,就在這些法律規定下被取走。...閱讀全文

科技矽島迷失下區段徵收橫行的罪惡
鍾麗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所博士)

  2012年10月1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許可,成了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內政部區委會)開發許可遭司法撤銷的首例,唯對此行政機關並不認同,可預期此一開發案的戰火將繼續延燒。在台灣,長久以來有一種信仰,認為經濟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先決條件,尤其是對科學園區的迷思。在發展的信仰下,整個社會被科技至上與經濟發展的價值觀所支配,即市場與科技決定一切,當中土地不僅成為投機炒作的對象,更甚者為政經權力者行「圈地」、「養地」之實,而過程中最主要的土地開發手段即實施區段徵收。...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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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編:施淑貞、邱瑛琦
編輯委員:李崇僖、朱芳君、蔡雅瀅、蔡志揚、劉如慧、EJA秘書處
執行編輯:江可捷
封面設計:蘇品銓
美術編輯:陳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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